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我区棚改货币化安置 去库存商住房14418套 时间:2016年12月26日

  12月15日记者从自治区住建厅获悉,今年1-11月,全区棚改货币化安置套数占棚改拆迁安置的59.9%,占棚改总任务的47.7%。全区通过棚改货币化安置消化库存商品住房14418套,有力推动了房地产去库存工作。

  据悉,今年我区实施各类保障性安居工程74000套,其中棚改工程63488套。棚改任务中,城镇旧住宅区综合整治12995套,棚改拆迁改造安置50493万套。今年,国家要求棚改货币化安置率不得低于50%,商品房存量较大的地区争取100%实行货币化安置。

  1-11月,全区棚改货币化安置套数占棚改拆迁安置的59.9%,占总任务的47.7%。其中贺兰县、吴忠市、宁东、盐池县、中宁县、同心县、西吉县等11个市县100%实行棚改货币化安置;固原市、隆德县棚改货币化安置率高于50%;银川市、中卫市、平罗县、海原县、永宁县、灵武市棚改货币化安置率低于50%。

  据介绍,我区自2014年起全面推行棚户区改造工作,未来5年全区计划完成棚户区改造18万套,基本消除城镇棚户区。

  (来源:新消息报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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