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发展党员要注意这些环节 时间:2018年01月05日

1.加强对入党积极分子的培养、教育和考察工作。

党支部要对每一个入党申请人的入党动机、政治觉悟、思想品质、工作和社会表现、经历、政治历史、家庭主要成员和主要社会关系等方面,进行认真负责的了解。针对他们的情况,采用多种形式进行培养教育,使他们懂得党的基本知识,提高思想政治觉悟,树立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思想,确立为共产主义奋斗终身的信念。 

2.坚持党员标准,把住党员队伍的“入口关”。

发展党员一定要坚持按党章规定的党员标准,不具备党员条件的,不管是什么情况、是什么人,都不得吸收到党内来。严格防止企图利用执政党的地位谋取私利或投机钻营的人混入党内。

3.严格履行接收新党员的手续。

发展党员必须个人自愿申请,个别履行入党手续。党组织必须对发展对象进行政治审查。基层党委或县级党委组织部门应当对发展对象进行短期集中培训。支部党员大会讨论前,支部委员会要注意听取党内外群众的意见,进行严格的审查,认为合格后报具有审批权限的基层党委预审,经基层党委预审合格后,再提交支部党员大会讨论。支部党员大会经过讨论,无记名投票表决。党委审批前,要指派党委委员或组织员同发展对象谈话,作进一步的了解,并帮助发展对象提高对党的认识。谈话人应当将谈话情况和自己对发展对象能否入党的意见,如实填写在《中国共产党入党志愿书》上,并向党委汇报。党委审批预备党员,必须集体讨论和表决。党委主要审议发展对象是否具备党员条件、入党手续是否完备。发展对象符合党员条件、入党手续完备的,批准其为预备党员。

4.做好对预备党员的教育、考察和转正工作。

预备党员预备期满能否转正,要以是否履行党员义务、符合党员条件为依据,不能降格以求。防止和纠正平时不教育、不考察,到期草率转正,或者随意取消预备党员资格的错误做法。

5.坚决纠正发展党员工作中的不正之风。

任何党支部和党员干部,都不得利用职权搞突击发展、强令发展或把不具备条件的人拉入党内,不准以吸收入党为条件搞不正当交易。凡是违背党章规定而发展的党员,一律不予承认并对有关人员进行严肃处理。

(据《党支部工作手册》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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